

隨著集團公司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針對集團總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直屬機關黨委堅持邊學邊改,修訂下發《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首問負責制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總部作風建設,樹立文明、負責、高效的總部形象,營造和諧奮進的工作氛圍提供制度保障。
2009年,為深入開展“四新”活動,轉變集團總部工作作風,機關黨委下發了《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首問負責制制度》(試行)及補充意見等,通過幾年的試行首問負責制對加強總部作風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在本次教育實踐活動中,機關黨委就集團公司總部機關部門“四風”問題向總部職工代表征求了意見和建議,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和建議,在2009年《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首問負責制制度》(試行)辦法的基礎上,由指定部門負責,又廣泛征求總部14個部門意見,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際,重新修訂并完善了《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首問負責制制度》,使之便于操作,可執行,可問責,可檢查。修訂的《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首問負責制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首問負責制度的含義、內容、適用范圍以及首問負責人應當“怎么做”,即以實際行動充分展現集團公司總部員工“忠于祖國,忠誠企業,努力學習,勤奮工作”的品質和樂于助人的精神風貌,規定了首問負責人“不能做”的內容,對總部員工牢固樹立為出資企業服務的理念、不斷提升個人綜合素質、提高機關的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提出了總要求。
這次修訂的首問負責制制度,直屬機關黨委將對集團總部執行首問負責制制度的情況進行跟蹤與考核,要求總部員工在每年年度考核時個人總結里具體報告首問負責制執行情況。